第1章重女轻男
孟朝是被冷醒的。
全身冻得发抖,脚底下还串风,带着潮气的被子更是发着一股霉味。
她赶紧睁开眼,挪了挪冻僵的身子。
只是这一动,头疼的要死,让她忍不住哎呦一声。
“妈呀,朝朝醒了,大强,咱朝朝终于醒了!你快过来。”
这边孟朝刚刚发生动静,外面就传来一道哀嚎声。
紧接着,一个穿着补丁的中年妇女赶紧走了过来,一脸心疼的抱住孟朝。
“朝朝你终于醒了,朝朝你和妈说,到底哪个把你推到河里的,老娘跟她拼命,我可怜的朝朝。”
孟朝头本来就疼,这下被一抱一摇,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的跳。
不仅如此,一些不属于她的记忆疯狂钻进她脑袋里。
她竟然穿越了?
还穿越到一个重女轻男的家里,原身也叫孟朝,仗着爹妈疼爱嚣张跋扈,经常欺负底下四个弟弟,结果被二弟一下子推到河里,高烧不退,挂掉了。
而自己,品牌公司刚刚上市,演讲时候不小心掉下台,这才到了这里。
还是一九八零年!整整倒退了快四十年!
她自己八零年还没出生呢。
什么情况?
“朝朝,你怎么了,你别吓妈,你咋不说话啊。”一看孟朝脸都青了,林秀芸吓得心脏都快停了。
“太冷了。”孟朝抖了抖身子:“妈,我没事。”
“没事就好没事就好。”孟大强这时候也激动的走了过来,眼眶都红了:
“朝朝,你烧了三天三夜,爹都担心死了,到底哪个害你,是不是欺负你老子腿瘸了,就是瘸了一条腿,老子也要把兔崽子给灭了。”
孟大强早年是挖煤的,还是个头头,结果有次煤矿塌了,为了救人砸断了一条腿,一大家子就林秀芸种点地维持生活。
一听这话,孟朝就更头疼了。
而堂屋里,比孟朝更头疼的人直接吓哭了。
“二哥,咋办啊,姐儿醒了,咱们不会被爹妈打死吧。”老三孟小壮和二弟孟大壮是双胞胎,今年刚满十四,比孟朝小一岁,平日里没少受孟朝欺负。
孟大壮这次气的狠了,直接把孟朝不小心推到河里。
要是让他们护犊子的爹妈晓得了,孟大壮就要被揍死。
从小到大,但凡家里有点好东西,都是紧着孟朝,按照他娘的话来说,生儿子就是赔钱,陪彩礼陪房子,老了家里还有个给气受的媳妇,还不如女儿孝顺,贴心,小棉袄。
而不仅仅是他妈一个人这样疼他姐,他们姥姥和奶奶竟然也一个阵线!
因为孟朝是两大家里唯一的女娃,上下十几个叔伯和兄弟都是男丁。
这几天孟朝高烧不退,两大家里的叔叔伯伯来了不晓得好多趟,他妈直接轰走了,生怕耽误孟朝休息。
要是让他们知道罪归祸首是自己,他岂不是会被揍死?
一想到这里,孟大壮直接怂的哭出了声。
“妈,是我不小心自己摔了一跤,现在已经没事了,就是有点饿。”孟朝赶紧转移话题,生怕她妈又苦恼。
果然,一听这话,林秀芸就坐不住了。
“大强,赶紧烧锅去,咱朝朝饿了。”
“唉,好嘞,我这就去。”
一下子,两二老都出去了,房间里彻底安静了下来。
孟朝揉了揉还在发痛的脑袋,想着总算是轻静了。
她不由得打量起这个家来。
和现代的楼房不一样,这时候农村里还是那种土胚房,连砖瓦房都没有,而这种房子不保暖,春暖乍寒的天往里面一缕一缕的串着风,要多冷有多冷。
孟朝的屋子算是家里最大的,还有一个他爹亲手打的衣柜,当然了,也就只有孟朝的屋子里面才有地方放衣柜。
床旁边是一个书桌,缺了一个角,上面放着不少书。
在这个家和整个村,孟朝是唯一一个上了高中的,那时候她爹还在煤矿,经得起她念书,等上了高中,她爹出事,上学的钱就全家凑,两大家子凑钱都要给孟朝读书。
可见有多宠。
现在孟朝高中毕业,虽然国家恢复了高考,但是孟朝却不想去念书,没钱是一回事,她还特别懒,啃老。
家里就她一个不做事,靠着林秀芸一个人种地,一个月也就十块钱左右,供六个人吃饭,每个月后几天都是挨家挨户借粮食才能勉强维持。
“姐儿,妈喊你去吃饭。”突然,门被拉开一条小缝,一个小脑袋钻了进来,小心翼翼的说了一句。
是老四孟小明,虽然十二岁,但是因为营养不良,像十岁的个子。
他被孟朝欺负惯了,可偏偏二哥三哥不敢过来叫,只有他硬着头皮过来了。
“知道了。”孟朝淡淡的应了一声。
要是平时,保证孟朝一顿抱怨还拿着自己出气,今天是怎么了?
孟小明觉得奇怪,但是也不敢说。
“朝朝赶紧过来,你奶知道你醒了送来一张玉米饼,我让你爸给你打了个鸡蛋,你赶紧过来补补。”
堂屋里面,是一张四方桌,桌上有一张大海碗,里面煮着粗粮糊糊,就孟朝的碗里有一张散发热气的玉米饼,还有一个糖心蛋。
老五孟小军年纪还小,抵不住馋虫,那玉米饼饼子上还特意撒了一把葱花,络在上面散发着香味,要多香有多香。
但他也知道,这是他姐的,但多闻闻也是好的。
孟朝看着不是滋味,她也注意到老五的动作,还有几个弟弟有意无意看着那玉米饼咽口水的动作。
“妈,把玉米饼分给弟弟们吃吧,我吃粗粮就行。”
“那哪行?”没等林秀芸开口,孟大强第一个出来反对:“你是咱们家闺女,那群小兔崽子吃啥都一样,你别管他们,爹给你特意煮了个糖心蛋,还放了不少糖,专门给你补身子的。”
“就是就是,你刚刚生完病,管他们干嘛啊,饿不死就行了,你可要吃点好的,别瘦了。”林秀芸帮腔道。
这哪能吃的下去啊。
孟朝看着四个弟弟眼巴巴的看着那玉米饼,觉得难以下咽。
第2章一处宝地
她简单的吃了口糖心蛋,又啃了两口饼,就直接说饱了。
林秀芸再劝孟朝就说刚起来没胃口,让留给弟弟们吃。
结果林秀芸直接用碗把饼子盖起来,说等晚上时候热给她吃。
这让孟朝更加无奈了。
而且这个家也太穷了。
孟朝发现,那粗粮糊糊根本不是粗粮,而是米糠。
在现代,那米糠都是给猪吃的,要说能饱肚子也就罢了,一大海碗,只有三分之一的米糠,其余都是水。
为了让孩子吃饱,林秀芸碗里除了几粒飘着的米糠屑子,几乎全是水。
孟朝也不是没吃过苦,她是留守儿童,家里也不富裕,从小也算在农村长大,但是她生下来袁大大的杂交水稻技术已经落实每家每户,从来没有出现过饿肚子的情况。
一想到晚上还要当着家里面把那玉米饼吃掉,孟朝就高兴不起来。
她现在不能啃老了。
她也没什么本事,就是会赚钱,自己靠着一手厨艺白手起家,把餐饮品牌更是开到了国外,不仅如此,她还有过目不忘的本事,为了学药膳,还拜了师父,会点简单的中医,也算有点本事,不怕赚不到钱。
虽然这里落后了四十年,但是她自己领先了四十年呢。
脑中描绘着宏图计划,只是眼皮子越来越困,袭来的困意让孟朝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。
她感觉她做了一个梦。
梦里周围都是朦朦胧胧的一片,后来慢慢清晰了起来,她发现在她在一个茅草屋里,屋外是半亩左右的良田,良田旁边还有一道小溪,那水清澈的不像话,里面还有很多肥硕的鱼。
周围还有人生活的痕迹。
难道她又穿了?
随后她走出茅草屋,却发现茅草屋门前的石桌上放着一本书。
书上写着《大药师》三个大字。
里面各种种植草药和炮制药材还有治病的良方。
而且她发现每翻一页自己竟然记得每一页的内容,像填鸭式一样强行灌入她的脑海。
直到最后一行字,让她瞬间清醒。
‘此空间已认你为主,来去此空间只需意念便可。’
空间?
难道这里一切都在她脑子里面?
她赶紧闭上眼,试着用书里的方法回去。
而不过三秒钟,她睁开眼发现,原来还是在孟家的土胚房里。
她又闭眼,脑子里面想着茅草屋的样子,下一秒又出现在茅草屋里。
这也太神奇了!
而且她发现石桌上面的《大药师》已经消失不见,出现另外一本书,只是不管她怎么拿都拿不上来,只好作罢。
看来这地方是一处宝地啊,而且现在还莫名其妙属于自己一个人的。
孟朝随后又走到菜地上,一进菜地就发现自己脑海有很多种子的图鉴,难不成自己还要在这里种地?
抱着试试的心态,选了一个最容易养活的大白菜,用意念取了种子,种在上面。
又去小溪里面舀了一瓢水。
而就在浇下去那一刻,大白菜就像吃了催生素一样疯狂的开始长,没一会就成熟了。
孟朝摘下白菜,想着这里面东西不知道能不能带出去,赶紧用意念想着快点醒过来。
结果醒过来的她抱着一颗大白菜,还带着泥巴,弄的孟朝满身都是。
这下子,孟朝终于相信自己有了一块宝地的事实。
这也太震撼了!
“朝朝快出来,外面太阳正暖和,别闷在屋子里,出来晒晒太阳。”突然,孟大强的声音在院子里面响起。
孟朝赶紧把大白菜塞在了床底,对外面喊了一声:“来了。”
推开门,发现孟大强正在院子里面编箩筐,老四老五在旁边蹲着帮忙。
孟大强早年给人挖煤弄断腿之后,就一直偶尔接一点杂活贴不贴补家用,冬天还帮人洗菜洗衣服,两双手全是冻疮和开裂的疤癞,看起来触目惊心。
“咱朝朝出来啦,快点陪爹做会。”
孟大强一看孟朝出来,脸上止不住的宠溺,跛着腿要去帮孟朝拿板凳。
“爹,我自己来。”孟朝心中不忍,赶紧把板凳抢了过去。
老四老五看了孟朝一眼,赶紧离的老远,生怕这混世魔王又打他俩。
“编完这几十个筐爹就能拿到八分钱,到时候爹给你买糖吃,咱朝朝最喜欢吃糖了吧,别和你妈说啊。”
那竹篾又细又戳手,让本来就是冻疮手更加了几道口子,但孟大强只当看不见,心里还想着赶紧编好给女儿买糖吃。
“爹,我也想吃糖。”老五鼻子吐了个鼻涕泡泡,可怜巴巴看着他爹。
“我看你像糖!”
噗,孟朝刚刚心里还有点感动,这下看她这个重女轻男的老爹,真觉得太逗了。
突然,孟朝脑海里突然浮现几个大字。
“断续膏。”
药效:常人手足身体骨节若遭致重创从而伤残,敷上此药膏后伤患仍可痊愈,从而逐渐恢复正常活动。
而且里面的药材都很普通,可以马上从空间拿出来。
孟朝想到可以治疗自己这老爹的双腿,心里奇痒难耐,只想着赶紧回空间试试才好。
她现在还不准备和孟大强说,万一做不出来,让人失望怎么好。
所以她找了个借口溜出去,只说去外面逛逛,而后赶紧进入空间。
按照《大药师》上面的药方,花了好久,一遍一遍的研磨和配方,终于有一个像书上所介绍的样子。
膏体呈褐色,有淡淡的中药烧焦味。
而且这膏用也方便,只需要一点拿温水化开,让伤处泡在里面就行。
抱着试一试的心态,孟朝赶回了家里。
她觉得自己在空间大约花费了一个下午的时候,却发现自己出来天还是正午的样子,没有过去多久。
这让她更加觉得这处宝地神奇。
回到家,赶紧打了一桶洗脚水,把药在温水里面化开。
而药材化开那一瞬间,满屋子都是草药的味道,特别好闻。
她赶紧把这洗脚桶端出去,想让孟大脚试试。
第3章治疗腿伤
孟大强还在编箩筐呢,孟朝来去匆匆她也没怎么注意。
“朝朝,这大中午洗。脚干啥啊,是不是冷了,爹给你端。”
孟大强正准备起身,却闻到一股让全身都舒爽的中药味,随后只听孟朝说:
“爹,我在书上看到一种可以治疗人腿伤的药方,就想让爹试试,看看有没有效果”
孟大强一听,有点不想打击女儿。
他这腿不知道花了多少钱,刚刚开始煤矿赔的钱,还有家里的积蓄都拿去看病了。
他是家里的主力,总不能丢了工作,最后实在看不了才让林秀芸出去种地,他在家吃闲饭。
因为这腿,不知道抱了多少希望,现在他是一点都不抱希望了。
而且自家女儿会不会医术,他再清楚不过了。
但是又不好打击女儿热情,只好哄着孟朝。
“好,让爹看看咱朝朝这药有没有效果。”说着把腿给放了进去。
刚刚放进去的那一刻,略带滚烫的水让孟大强全身都打了个冷颤。
心想女儿给他亲自端水晚上一定要告诉秀芸,让她羡慕一下。
只是下一秒,孟大强心里的嘚瑟猛地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痛。
奇痛无比!
仿佛脚底板下面有无数的小虫在啃着脚心,那些小虫顺着他脚底板由下而上钻进他的血管。
他甚至还清楚可以感受到脚上的经脉在一点一点往上。
越来越痛。
越来越痛。
只是这种痛非但没有让他觉得痛苦,他甚至还激动的哭了出来。
他两只手死死的拉住孟朝,苍老了大半辈子的脸第一次哭的像个孩子。
“朝朝,爹......爹的腿有知觉了,它......它知道疼了。”
已经多少年了,从煤矿倒的那一天,他孟大强对生活希望的心也跟着倒了。
要不是想着有女儿,也挺不到这一天。
这些年作为一个大男人,吃着女人的闲饭,虽然村里人表面不说,背地里不知道说了多少闲话。
本以为这日子也就这样了。
没想到女儿竟然给了他第二次生的希望!
他怎么能不高兴,怎么能不激动,他现在真想去村里跑几圈,让村里那些嚼舌根的看看,他孟大强不跛了!他女儿治好的!
林秀芸种了一天的地,腰都有点直不起来了,饿的前胸贴后背,只想早点回家吃个饭洗洗就睡了。
拿着锄头,捶捶腰,想着赶紧回去。
突然,手上一轻,锄头被人拿走了。
她侧过头一看,孟大强红着眼睛冲她笑的像傻子。
“你咋来了,做饭了吗?朝朝吃了没有。”
“你看我有啥不一样。”孟大强道。
“别给我废话,老娘饿死了,赶紧回家吃饭。”林秀芸泼妇惯了,此刻她又累又饿,不想和孟大强废话。
却不想说完这句,孟大强一把把林秀芸给抱起来。
“你干嘛!这还有人呢。”林秀芸瞪着孟大强,觉得他有病。
只是下一刻,孟大强的话让她的嘴一下子堵住。
“秀芸,我的腿好了,我又可以抱你了。”孟大强又哭了,他当初知道腿断了都没有这样哭过,今天他都哭了两回了。
随后,林秀芸就发现孟大强抱着她,稳稳当当的走了百米路!
她这时候才反应过来。
妈呀一声,大嗓门喊得整个村子都能听见。
“大强!大强你的腿好了?真的好了?”
“真的好了,我开始不相信,是咱朝朝说从书上看到的药方,没想到真的好了。”
“是咱朝朝给治的?”林秀芸又惊了一下。
孟大强狂点头,一脸骄傲和嘚瑟。
林秀芸又妈呀了一声,随后到:“我得和咱妈说一声,我就说咱朝朝有能耐,这书没白读。”
孟大强腿伤治好了,这件事情在村里算是一晚上引起了轰动。
村里人看到孟大强腿真的好了,开始还不相信,但孟大强不仅能跑,还能跳,一点都没有骨折的样子。
还没开始好奇呢,林秀芸大嗓门就嚷嚷起来。
“我家闺女治好的,说是书上的药方,这读书就是好啊,闺女知道疼人。”
“可不吗,咱老孟家的种能差到哪快去,咱们小朝宝长的又漂亮,又能干,现在又会医术,没白疼。”
说话的是孟朝的奶奶,孟大强的妈,七十多岁,但是身子骨硬朗的很,头发都没有白几根。
林秀芸翻了翻白眼,闺女可是她生的。
村里人更是无语,心想她孟朝除了一张脸长的好看,认识几个字,有屁的本事,就知道啃老。
当然这一切孟朝是不知道的。
她正在空间里面研究怎么种地。
白菜好种,但是如果种植那些药材要花费很大的功夫,而且知道这空间的神奇之处,孟朝也不想把地浪费在种大白菜上面。
而且孟朝想要尽快变现,就准备种植人参。
但孟朝怕种坏了,要是失败就浪费了种子,就只种植了两颗,准备看看效果。
空间里面时间过得缓慢,孟朝种完人参,发现人参并没有像大白菜一样快速生长,也没有像给孟大强弄药材一样马上就成株。
随后她知道,大白菜和那些草药都是比较容易成活的,长的就快,人参比较难成活,自然就慢了。
但怎么知道种植成功不成功呢?
孟朝没有种地经验啊。
这样一耽误,又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,孟朝呆的有点渴了,就拿起浇地的水直接喝了。
但那水刚刚入口,孟朝就瞪大眼睛。
太好喝了!
从来没有喝过这么甜的水,而且冰冰凉凉的感觉把种地的酸痛全部消化的一干二净。
而且孟朝还发现,喝了溪水之后,身上的汗都是黑色的,黏黏的,像是小说里面洗髓的感觉。
身上粘粘的不好受,孟朝直接在里面洗了澡。
出了溪水后,孟朝惊呆了,身上的皮肤竟然比鸡蛋壳都要光滑!
而孟朝照了照水里的倒影,直接愣住了。
自己实在是太好看。
在原身的印象里面,原身只能用长的还算可以来形容,五官好看,但是皮肤和大部分农村人一样,比较黄,两个脸蛋因为没有化妆品的保养有点干,还有点类似于高原红。
所谓一白遮三丑,原身皮肤黄,还带着有点黑,所以看不出有多好看。
只是现在喝了溪水,整个人白了一个度,五官也显现出来了。
巴掌大的脸,眉眼又及其的精致,简直就是祸水的级别。
要是顶着这张脸出去,别人看她白了一个度,自己怎么解释?
孟朝只能赶紧又自己按照书上所说,弄了一点姜黄涂在脸上,想着慢慢把姜黄洗掉,慢慢变白不要那么明显好了。
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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